穗发改高技〔2013〕31号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工程专项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工程专项

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反映。

 

 

附件: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2013年8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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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