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秀区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大塘街道实际,大塘街拟通过公开遴选采购一批餐厨垃圾桶。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事项

1240L其他垃圾桶,数量300个,含桶盖、桶身、轮子、轮轴,垃圾桶需坚固耐用,桶身加厚、加强筋结构及新国标规格喷漆,轮轴需实心轴,垃圾桶可挂压缩车及压缩翻转机,质保3个月以上。

2120L餐厨垃圾桶,数量200个,含桶盖、桶身、轮子、轮轴。餐厨垃圾桶使用PP材料,需坚固耐用,桶身、挂边加厚,桶底加装钢钉减少磨损,桶身新国标规格喷漆“大塘”字样,轮轴需实心轴,垃圾桶可挂压缩车及压缩翻转机,质保3个月以上。

二、报价单

1240L其他垃圾桶最高限价不超过230元/个,总价不超过6.9万元。

2120L餐厨垃圾桶最高限价不超过135/个,总价不超过2.7万元。

三、经费支出

其他垃圾桶和餐厨垃圾桶费用在大塘街道办事处相关经费支出。

四、报名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次遴选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五、提交资料要求

  响应文件应装订密封,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具体包括如下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历史简介及现状;

  4.后续服务方案;

  5.响应报价;

  6.实施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7.文件提交要求:

  招标文件须盖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备注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密封盖章。

  8.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属无效标书

  (1)不按要求编制的投标书;

  (2)投标文件未密封及装订;

  (3)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4)逾期交投标文件。

六、资料提交时间

  1.提交时间:2026522-526日;

              9:00-11:3014:00-16:30

  2.提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资料。

七、报名地点

地址:越秀区东皋大道17号之一三楼

联系人:朱先生;电话:020-83741019

八、评审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经街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报名单位的整体资质、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家实施单位。评审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比。评分要素比重:质量50%、价格40%、售后10%

九、付款时间

中选单位提交发票后一个自然月内付款。

十、违约责任

中选单位要积极推进项目实施,若因中选单位原因导致无法按期提交货物,每延误一日应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5%;若中选后擅不提交货物,中选单位应支付合同总价10%-20%的违约金,如给购买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一、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十二、评审过程由大塘街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

特此公告。

                                     

越秀区大塘街道办事处         

20265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