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国际人才在南沙执业便利化,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聚才、用才机制,加快建设国际化人才特区,助力打造世界一流营商环境,南沙区人社局制定了《广州市南沙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2.0》《广州市南沙区高精尖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2.0》,支持和鼓励持有清单内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来南沙创业就业。现将清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持有清单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在南沙区创业,或与南沙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人员。

  二、为清单持证人员提供人才便利保障服务

  (一)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项目持证人员可享受以下便利化服务:

  1.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广州市人才绿卡,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待遇。

  3.纳入南沙区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纳入南沙区“上管老下管小、全家无忧”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可享受包括南沙人才卡、一站式服务平台、人才安居、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父母养老、医疗服务等全方位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印发〈广州南沙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

  4.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持有《广州市南沙区建筑和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国际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内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相关规定可比照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广州市南沙区建筑和交通工程专业国际人才职称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附件。

  5.海外专业人才支持。对2023年1月1日后,首次在本区单位工作且持有国际专业组织职业资格证书的海外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才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详见《广州南沙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持证奖励指导目录》,同一人才仅可享受支持一次,奖励资金分2期等额发放。

  6.境外人才出入境服务。境外人才在广州移民事务服务中心南沙分中心办理工作许可、停留居手续,可享受便利服务。

  7.境外人才用汇服务。符合条件的境外人才办理薪酬购付汇等业务,可优化劳动合同审核等流程,简化税务凭证等证明材料,允许用人单位为其代办,进一步压缩业务办理时间,提升办理效率。

  8.境外人才购车服务。境外人才持南沙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B类)、南沙区高层次人才证书或南沙区委人才办(设在开发区人才发展局)出具的推荐函,可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待遇申请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

  9.境外人才商业医疗保险保障。为持南沙人才卡A卡的境外人才在国内合法保险机构投保消费型商业医疗保险,每人每年标准不超过3000元,支持期最长3年。

  (二)高精尖缺境外职业资格清单项目持证人员还可对应具备相应系列(专业)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在申报人才选拔项目、人才奖励时作为重要评价参考。

  三、积极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推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创新创业、人才选拔与培养、评价激励等方面优化机制,出台配套认可细则和执业办法,允许持有清单内境外医师、工程师、律师、税务师、会计师等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按照相关行业部门执业办法在南沙区范围内执业,提供专业服务。

  四、鼓励用人单位广泛吸引境外人才

  支持用人单位优化境外引才聚才方式和培养机制,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精准服务和支撑。鼓励用人单位设立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等专业技术岗位,对善于解决复杂问题、技术创新能力突出的人才给予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拓宽晋升渠道。

  五、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适时对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及时纳入知名度大、含金量高、认可度好、与南沙区产业发展匹配度高的境外职业资格证书,持续跟踪清单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情况、技术水准、会员水平、从业能力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广州市南沙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规则》。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的通知》同时废止。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


  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2.0

             2.广州市南沙区高精尖缺境外职业资格清单2.0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