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向原备案机关备案。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停业,必须经登记机关批准。除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医疗机构停业不得超过一年。

  松茂苑康复医院(登记号:PDY60308044011590A5272,机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广珠路13号之一)于2024年12月26日办理停业,现停业超过1年,未申请解除停业,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若对注销医疗机构信息存在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手写)真实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反映情况的需书面形式并加具单位签章,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加具单位签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从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5日止,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1号210室

  邮政编码:511458

  联系电话:020-84685979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