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5〕84号),提高海关验核效率,缩短旅客离境通关时间,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化和满意度水平,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等规定,参照国内其他城市有关做法,经前期征集,现在广州开展第一批离境退税“一单一包”便利化模式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天河城百货(含天河路店、奥体南路店、东圃店、番禺大道店)、广百百货(含北京路店、中怡店)、广州友谊商店(含正佳店、环东店、国金店、时代店)
二、试点模式
在现行离境退税工作基础上,境外旅客可自愿选择采用便利化模式。
(一)购物后,商店统一打包。
境外旅客在试点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后,商店使用标准密封袋打包,并与退税申请单一一对应,即“一单一包”。
(二)出境时,海关快速验核。
境外旅客在广州市开通离境退税业务的口岸出境时,海关查验密封袋完整性及对应单据后,按规定予以验放,提升验核效率。
(三)验核后,到退税代理机构办理后续手续。
海关验核后,境外旅客到离境口岸退税代理机构办理后续手续。
三、有关事项
(一)我市试点范围外离境退税商店,沿用现行退税商品包装模式,请勿擅自参照新流程操作。
(二)包装袋由商店免费提供,不向顾客收取额外费用。
(三)如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途中,因不可抗力导致包装袋破损,将不采用“一单一包”便利化模式。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5〕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等规定执行。
专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广州市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