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粤管〔2023〕22号)等相关规定,我厅拟对部分报废的国有资产进行公开处置。为确保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邀请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格(或废旧物资回收资格)的企业参加竞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情况

  主要为办公设备、家具等已报废的资产共333项(附件1)。


  二、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三、处置方式

  面向社会整体打包,公开竞价,最高价成交。要求竞价人对全部报废资产整体打包报价,不接受对部分报废资产选择性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一)竞价单位经办人于2025年12月22日下午3时携带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材料到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一楼大堂集合,统一安排现场查看实物,逾期不再受理。

  (二)竞价单位现场查看后,于2025年12月23日24时前将加盖公章的《竞标报价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skjt_bgs@gd.gov.cn,逾期收到的《竞标报价书》视为无效。


  四、竞价人需携带资料

  (一)竞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需提供竞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处置工作

  (一)我厅接收《竞标报价书》后开展比价,并于2025年12月26日前电话通知竞得者。竞得者须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并出具报废证明。若竞得者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次高者递补成为竞得者,以此类推。

  (二)竞得者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废资产全部搬离我厅,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

  联系人:罗清顺;联系电话:020-83163936


  附件1.国有资产处置明细表

    2.竞标报价书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