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送达人:

  我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作出了鉴定结论,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受送达人可到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1楼5号窗领取本鉴定结论书(联系电话:020-12345);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受送达人对初次鉴定结论书、(1年后)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中的“劳动功能障碍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不服的,一是可以自送达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二是可以自送达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对(15日内)劳动能力鉴定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自送达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对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更换)初次确认结论不服的,可以自送达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


  附件:

  1.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王富军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送达徐州华赛海洋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

  2.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冯素蓉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送达四川斌源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3.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张荣芬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送达四川桂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

  4.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何慧君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送达广东蓝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5.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陈凤娣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送达呵护家园健康养老服务(广州)有限公司的公告

  6.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刘代强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送达中宸(广东)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7.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杨衣修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送达天垣玻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的公告

  8.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蒙日华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送达广东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

  9.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黄树芬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送达广州盈信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10.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黄海金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送达广州联欣服装有限公司的公告

  11.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孙岳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送达河南古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12.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何保强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送达徐州海展涂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



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