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商务特商函〔2018〕9号


各拍卖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拍卖行业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18〕58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2017年度广州市拍卖行业年度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广州市范围内经批准已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并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及其分公司。

二、核查内容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重点核查有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有无存在擅自出租、转让拍卖企业经营权情况;拍卖师聘用情况。

(二)行业经营情况。

(三)报送经营月报情况,是否按时、准确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

三、报送程序及时间安排

各企业于3月10-20日,登录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报告在线填报系统(pmhc.gdaa.cn),按系统提示进行填报,提交成功后,打印在线填报系统自动生成的附表1、附表2,连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2017年度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送广东省拍卖业协会广州工作委员会(地址:广州市水荫路2号恒鑫大厦西座903室)。我委将委托广东省拍卖业协会广州工作委员会对企业资料进行核查、汇总、总结,并根据《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拍卖企业核查情况提出初审建议并报省商务厅核准。


广州市商务委
2018年2月27日

(协会联系人:温国健,电话:87396212-608;市商务委联系人:刘群辉,电话:81305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