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我局决定准许以下机构通过告知承诺方式获得执业许可,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名称
代理记账许可证编号
许可日期
广东美房智星科技有限公司
DLJZ44011520250084
2025.12.10
粤科(广州)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DLJZ44011520260001
2026.1.15
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