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旧改联字〔2012〕3号
印发关于加强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复建安置资金监管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强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复建安置资金监管的意见》(修改稿)业经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0年7月印发的《关于加强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复建安置资金监管的意见》(穗旧改联字〔2010〕3号)不再执行。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
广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许喜泉,联系电话:8388762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