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旧改办〔2012〕71号
印发“三旧”项目改造方案报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稳步有序推进我市“三旧”改造工作,规范已纳入市“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的“三旧”项目改造方案的申报、审查及审批工作,我办研究制订了《“三旧”项目改造方案报批管理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办反映。
专此通知
(联系人:张勇,联系电话:8384308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列表:
“三旧”项目改造方案报批管理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