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2013〕1号

穗建〔2013〕1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同德围南北高架桥工程建设的通告

同德围南北高架桥工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棠景街、越秀区矿泉街、荔湾区西村街,项目为南北走向,北起于白云一线(德康路),在京广铁路西侧,利用新市涌设置高架桥,止于西湾路。路线全长3.48公里,其中地面道路长约0.80公里,高架桥长约2.68公里。高架桥采用双向4车道,全线设白云一线、横滘大道、粤溪北路、荔德路和西湾路五个交叉节点,设立体交叉3处、平面交叉2处。计划于20143月建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该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规划许可文件确定。

二、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的征收与补偿工作,由沿线白云区人民政府、越秀区人民政府、荔湾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由白云区人民政府、越秀区人民政府、荔湾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征收部门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实施。

三、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的测量、钻探、征地拆迁以及施工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四年。

特此通告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4月1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