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越秀区大塘街道办事处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二、公告期限

2026611日至2026615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服务期满后,视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四、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持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CA数字证书。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供应商须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六、报名信息

(一)报名时间

2026611日至2026615日(非工作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现场递交至指定地址: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常用维修及保养项目报价清单(含工时费),加盖单位公章;

3.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东皋大道17号之一五楼,电话:020-83826321,联系人:陈先生。

七、评审与成交

由本街道遴选小组综合考量行业口碑、设备技术、服务质量、地理位置及便利性等因素进行打分,确定1家供应商为定点服务商,并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签订定点服务合同。

八、其他事项

报名供应商须确保所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因提供错误信息导致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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