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31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5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具有法人资格,有一定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经验,登记注册2年以上的农机合作社或经营范围包括农机作业的种植类合作社、家庭农场、服务类农业企业等。

  二、报名条件

  1、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工作职责

  承担农业生产托管业务,完成3000亩以上农业生产托管任务。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具备以上条件、有意承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的,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资料(加盖公章)装订一式5份于交到增城区农业农村局。

  (二)组织评审。增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评估,对符合条件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择优原则评审出服务主体,确定5家为增城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

  (三)网上公示。遴选结果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公布服务主体。区农业农村局发文公布遴选结果。

  五、申报材料报送及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5份于2022年7月10日前送增城区农业农村局经营法规科(地址:荔城街荔城大道112号3楼,联系人;赖泽良,联系电话:82621177),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增城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