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农办〔2019〕90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渔民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渔民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19〕396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区于每年1月底前将渔民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改造总结书面报送我局渔业处。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联系人:陈灏,电话:020-8639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