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4年 第115号
根据近期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结果,执业药师刘嘉芳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存在“挂证”行为。现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撤销刘嘉芳的《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并将其个人不良信息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特此通告。
附件:“挂证”执业药师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挂证”执业药师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资格证号
注册证号
注册单位
注册时间
1
刘嘉芳
20201002644000005207
443222130715
博罗县顺安药业有限公司
2022-05-23
2
442223160416
河源市民生好心人药品有限公司名府分店
2023-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