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和街道执法人员在查处超限超载、“黑加油车”等违法行为时,查扣了一批无人认领的涉案车辆。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现将车辆信息进行公告(见附件)。请车辆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办理认领手续,个人车主需提供身份证、车辆行驶证,企业车主需提供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及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逾期仍未被认领的车辆将视同无主车辆,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将依法统一处置。

  联系电话:020-80736022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交通管理总站(黄石东路323号)


  附件:车辆信息表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