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力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贺学木(身份证号:511225*********0411)于2025年12月13日向我局提出其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自称,于2025年10月25日9时10分许,在增城开发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二项目工作时,不慎受伤。经审查,我局于2026年1月6日作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因你方无法联系,无法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和现场送达,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认定办法》有关送达规定,以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2026〕11号,你(单位)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7日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社保医保服务厅12号窗口,广州市增城区工伤事故处理中心。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59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