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人和镇留用地储备项目等3个项目)》已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二、公告时间:2026年4月22日

  三、公告内容

  (一)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人和镇留用地储备项目、云城街道萧岗村地块、白云湖周边路网完善工程项目落实地块分别有6.9872公顷、0.0241公顷和0.1714公顷用地不符合《广州市白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需通过编制广州市白云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组织编制了《广州市白云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人和镇留用地储备项目等3个项目)》,局部调整了白云区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涉及城镇开发边界内20个地块,地块编号:NLS01-NLS20;城镇开发边界外3个地块,地块编号:WLS01-WLS03,落实地块具体面积情况详见下表。落实后均规划为城镇用地,总计7.1827公顷。

落实地块基本情况表(单位:公顷)

项目名称

地块位置

地块编号

地块面积

项目名称

地块位置

地块编号

地块面积

人和镇留用地储备项目

城镇开发边界内

NLS01

1.8037

人和镇留用地储备项目

城镇开发边界内

NLS13

0.3032

NLS02

0.7050

NLS14

0.0273

NLS03

0.8052

NLS15

0.0672

NLS04

0.2001

NLS16

0.0177

NLS05

1.3974

云城街道萧岗村地块

城镇开发边界内

NLS17

0.0021

NLS06

0.0298

NLS18

0.0220

NLS07

0.3616

白云湖周边路网完善工程项目

城镇开发边界内

NLS19

0.0440

NLS08

0.5623

NLS20

0.0679

NLS09

0.3008

城镇开发边界外

WLS01

0.0482

NLS10

0.1599

WLS02

0.0091

NLS11

0.2019

WLS03

0.0022

NLS12

0.0441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人和镇留用地储备项目、云城街道萧岗村地块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白云湖周边路网完善工程项目落实地块有0.1119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其余0.0595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地块均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情况。后期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工作部署每年定期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规模落实图件

  见附图。

  特此公告。


  附图1.落实地块(人和镇留用地储备项目)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附图2.落实地块(云城街道萧岗村地块)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附图3.落实地块(白云湖周边路网完善工程项目)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