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让人欠缴土地出让金(或其利息、违约金),我局现向下列单位发出行政决定书,特此公告。
序号
行政决定书文号
受让人
宗地位置
出让合同编号
核发行政决定书时间
备注
1
穗规划资源法字[2026]1号
广州集迅房地产开发公司
荔湾区小梅大街7号AL011408 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40103-2025-000007)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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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穗规划资源法字[2026]2号
广州科地城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花都区景天中路以北、天贵北路以西CA0502024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40114-2025-000039)
2026年1月7日
3
穗规划资源法字[2026]3号
广州市杰星实业有限公司
越秀区龟岗大马路江岭下街东侧地段
《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穗国地出合〔1998〕189号的变更协议之五号)
2026年1月16日
咨询电话:020-83186367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