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让人欠缴土地出让金(或其利息、违约金),我局现向下列单位发出行政决定书,特此公告。

序号

行政决定书文号

受让人

宗地位置

出让合同编号

核发行政决定书时间

备注

1

穗规划资源法字[2026]1号

广州集迅房地产开发公司

荔湾区小梅大街7号AL011408 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40103-2025-000007)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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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穗规划资源法字[2026]2号

广州科地城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花都区景天中路以北、天贵北路以西CA0502024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40114-2025-000039)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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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穗规划资源法字[2026]3号

广州市杰星实业有限公司

越秀区龟岗大马路江岭下街东侧地段

《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穗国地出合〔1998〕189号的变更协议之五号)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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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020-83186367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