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白云新城武警加油站置换地块等2个项目)》已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二、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6日

  三、公告内容

  (一)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原因

  白云新城武警加油站置换地块和花都汽车产业基地二期荔红路建设工程落实地块分别有4.3884公顷和0.5765公顷用地不符合《广州市白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需通过编制广州市白云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组织编制了《广州市白云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白云新城武警加油站置换地块等2个项目)》,局部调整了白云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二)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

  本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涉及城镇开发边界内3个地块NLS01、NLS02、NLS03,城镇开发边界外3个地块WLS01、WLS02、WLS03,总面积4.9649公顷。其中,NLS01面积3.7964公顷、NLS02面积0.0188公顷、NLS03面积0.5732公顷,WLS01面积0.3106公顷、WLS02面积0.0606公顷、WLS03面积0.2053公顷。落实后均规划为城镇用地,总计4.9649公顷。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白云新城武警加油站置换地块3个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花都汽车产业基地二期荔红路建设工程落实地块3个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均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情况。后期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工作部署每年定期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规模落实图件

  见附图。

  特此公告。


  附图1.落实地块(白云新城武警加油站置换地块)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jpg

  附图2.落实地块(白云新城武警加油站置换地块)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jpg

  附图3.落实地块(花都汽车产业基地二期荔红路建设工程)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jpg

  附图4.落实地块(花都汽车产业基地二期荔红路建设工程)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jpg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