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规划资源花函〔2025〕2617号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印发的《花都区亲商助企若干措施》第29条“直面历史问题”,我局对原《花都区助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施细则》(穗规划资源花函〔2024〕88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花都区助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施细则》已经区梳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原《花都区助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施细则》(穗规划资源花函〔2024〕888号)作废。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5年11月20日
(联系人:曾娉,联系电话:37736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