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府〔20104=en-us>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荔湾区迎亚运重要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通告

为了全面整饰美化城市重要地区综合环境、创建优美的城市环境和景观,迎接第十六届亚运会的召开,根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区决定对重要地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的范围及实施时间

陈家祠广场及周边、荔枝湾及周边社区、沙面地区、文化公园(十三行商埠文化区)、环城高速(荔湾段)周边、上下九步行街、恩宁路、驷马桥(彩虹桥地块)、东沙塑交所周边、坑口数码基地周边、东风西路增埗立交桥底、芳村花园社区、西塱社区、花博园花博大道、东沙工业园区、西浦社区、五眼桥通福秀水生态休闲带—葵蓬涌池塘周边、十五甫正街周边、金花片区、西村片区、南源片区、逢源片区、多宝片区、龙津片区、昌华片区、岭南片区、华林片区、站前片区、彩虹片区、桥中片区、石围塘片区、花地片区、茶滘片区、冲口片区、白鹤洞片区、东漖片区、东沙片区、中南片区、海龙片区等,实施时间:2010年3月至9月。=en-us>

二、整治工程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物的外立面清洗、粉饰、铺装、美化。

(二)清理违法户外广告、招牌广告,清拆乱搭建和违法建设。

(三)清理不规范防盗网,统一规范整治室外空调机、空调机架、飘篷、晾衣架。

(四)清理天面、立面的垃圾杂物。

(五)统一规范改造沿街商铺招牌。

(六)规范围蔽和美化建筑工地围墙。

(七)统一规范整理架空线,下地或横平竖直处理。

(八)景观地段建筑物天面美化及屋顶改造。

(九)沿线建筑物光亮工程。

(十)整治美化闲置地块和烂尾楼。

(十一)景观地段危破房整饰改造。

三、荔湾区重要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由荔湾区建设园林局和荔湾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荔湾区市政建设管理所等单位负责工程现场施工管理。

沿线中央驻穗、省直单位根据荔湾区建设园林局提供的设计方案负责本单位整饰工程的实施。

沿线商铺根据荔湾区建设园林局提供的设计方案实施招牌广告的规范设置。

四、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和配合环境整治建设。

五、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103月24=en-us>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