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府〔20106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东漖村改造项目第一期拆迁工程建设的通告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的规定,荔湾区东漖村改造已列入城中村的改造范围。=en-us>=en-us>=en-us>

  东漖村改造项目第一期工程是我区改造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现就该项目拆迁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en-us>

  一、拆迁工程范围:荔湾区花地大道北以西、浣花中路以南、浣南街以东(南埠片区),改造用地面积约2.29公顷,拆迁建筑总量约3.32万平方米。            =en-us>=en-us>

  二、拆迁的期限:20106月15日至201012月30日。=en-us>=en-us>

  三、改造项目拆迁工程由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东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负责组织实施。

  四、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的各项工作。

  五、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一年。

  特此通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10年612=e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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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