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府〔2011〕1号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确保2011年坑口地区生菜会活动安全的通告
为确保
一、活动现场实行人流和交通管制,严禁车辆进入交通管制区域;参加活动的群众要自觉服从公安执勤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规定,服从疏导和管理。
二、未经批准,活动现场严禁设摊摆卖。
三、活动期间,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现场,对现场焚烧香烛进行管制,严禁焚烧各种纸制祭品、大香及燃放烟花、爆竹。
四、提倡文明礼让、和谐有序,活动期间严禁起哄、滋事、斗殴;不得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对现场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公安执勤民警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退出活动场所或者强行带离现场;构成违反治安、消防管理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11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