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府〔2016〕13号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泮塘五约微改造工程建设的通告
为了延续西关传统历史风貌,完善周边配套设施,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旧城区有机更新。我区决定对泮塘五约的建筑、道路、景观等进行升级改造。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改造范围
泮塘五约范围,包括泮塘五约二巷、泮塘五约三巷、泮塘五约四巷、泮塘五约五巷、泮塘五约七巷、泮塘五约八巷、泮塘五约直街、泮塘五约南横街、泮塘五约外街、涌边街、三官庙前街、泮塘青春里及新街等街巷。
二、实施时间
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
三、改造内容
(一)对已征收房屋进行修缮和重建。
(二)进行建筑立面整饰,规范、整治室外空调机架、飘篷、晾衣架等。
(三)清理违章建筑及建筑天面、立面的垃圾杂物。
(四)统一规范、整治和改造电力、通信线路,清除乱搭乱接的线路。
(五)完善和改造市政给水系统、排水系统。
(六)进行巷道翻新。
(七)进行路灯、消防设施、景观等改造。
(八)工程建设需要的其他改造内容。
四、泮塘五约微改造工程的业主单位为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具体改造工作由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改造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改造工作。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