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广州市荔湾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图则(广船、广钢片区)》已完成征求意见公示,并经荔湾区城市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和荔湾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广州市荔湾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图则(广船、广钢片区)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