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化个性定制依托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个性化设计、柔性化生产、智能化服务满足用户需求、降低企业成本和提高生产效率,是产业变革和消费升级的重要方向。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及《广州市推动规模化个性定制产业发展建设“定制之都”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穗工信规字〔2020〕1号)的部署安排和工作要求,推动我区规模化个性定制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定制之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推动规模化个性定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本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意义、必要性
(一)出台背景
个性化定制新模式受到国家政策的扶持。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智能制造的个性化定制的发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等一系列关于个性化定制的政策文件。同时,各级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配套政策措施以响应国家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的号召。
个性化定制新模式是市场供需变革的产物。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全球资源配置方式加速变革,互联网的发展加速推进了信息经济的到来,使得制造生产模式正在由B2C向C2B转变,按需定制、个性化定制逐渐成为当前全球消费市场的重要趋势。
个性化定制新模式水平持续提升。近几年我国离散行业开展个性化定制的企业比例不断增加,2017、2018、2019年离散制造企业中开展个性化定制的企业比例分别为7.3%、7.6%、8.1%。
(二)意义
个性化定制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个性化定制新模式下,供给侧能够精准抓取并连通需求侧信息,有效调动市场资源,最大限度降低供需失衡,推动供给侧和需求侧有效对接和精准匹配,实现消费者赋能和按需生产,从而加速驱动产业智能化升级,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个性化定制加快工业经济质量提升。在个性化定制模式的驱动下,工业企业可通过数字化信息技术实现转型升级,走向智能制造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
个性化定制助力企业实现降本增效。在大规模个性化定制C2M模式下,企业结合自身的资源优势直接面向消费者提供贴近客户需求的产品,降低库存积压风险的同时又节省了销售成本;产品设计更贴近消费者,市场定位更加精准,资源配置更合理,从而有效提升综合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三)必要性
规模化个性定制依托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个性化设计、柔性化生产、智能化服务满足用户需求、降低企业成本和提高生产效率,是产业变革和消费升级的重要方向,但是出于成本和保守思想的影响,部分行业对于规模化个性定制接受度不高,因此需要职能部门进行引导和扶持,推动行业发展。本措施有助于发挥政府导向性作用,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服务型制造业发展。
二、政策内容
措施共有十条,其中第一、二、十条为共性条款,说明措施的出台目的、适用范围和附则。第三至第九条为核心扶持条款,主要从培育、数字化改造、标准研制、工业设计、服务型制造、载体建设、线下体验七个方面制定政策,在政策的服务性、创新性、指向性等方面具有鲜明特点。
一是突出培育支持,鼓励企业开展定制化服务。对获得广州市评选认定的“规模化个性定制示范企业”或纳入“广州市定制之都示范(培育)名单”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贴。
二是突出数字化改造,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对使用云化工业软件及工具的企业,按其使用云化工业软件的实际费用及配套工具采购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20万元;对于“上平台”的生产过程设备、智能装备产品,按照每台(套)“上平台”设备给予最高2000元全额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10万元。
三是突出标准研制,引导企业参与定制标准制定或修订。主导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定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资助,主导标准修订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资助。
四是突出工业设计,支持制造业提升设计研发能力。对经国家、省、市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五是突出服务型制造,促进制造业服务化发展。对经国家、省、市认定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
六是突出载体建设,引导规模化个性定制企业集聚发展。鼓励建设“规模化个性定制”产业园,政策有效期内择优遴选最多3个“规模化个性定制”产业园,按运营管理机构实际运营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机构最高200万元。规模化个性定制企业入驻本区“规模化个性定制”产业园,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的,在政策有效期内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对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购房价格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
七是突出线下体验,鼓励建设线下个性定制体验馆。对线下个性定制体验馆建设或个性定制体验馆改造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对投资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最高补贴100万元;对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最高补贴200万元。
三、其他说明
措施中新增的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内容将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277号)规定的程序制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落实,后续行政规范性文件从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措施第四条参照《促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办法》第四条执行,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6月4日。
措施第五条参照《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执行,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措施第六条参照《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第六条执行,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9月16日。
措施第七条参照《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第七条执行,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