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御景山水大道御城一街7号1001房,以叶紫韵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7660号《不动产权证》,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02635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2026年6月8日,我局已依据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25)粤0604执1557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核准登记,并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全部登记事项,但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明》即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