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规字〔201713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万顷沙-

广州东站)工程建设通告

 

广州市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万顷沙—广州东站)工程是重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万顷沙、横沥、番禺广场、鹤庄、沙溪、石榴岗、琶洲西区、冼村、广州东站等9座地铁车站和陇枕停车场、万顷沙车辆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述工程建设范围根据市国土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或省住建厅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审批、许可文件确定。

二、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由沿线南沙、番禺、海珠和天河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由南沙、番禺、海珠和天河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实施。

三、广州市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万顷沙—广州东站)是服务民生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顾全大局,积极支持、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的测量、钻探、征地拆迁和施工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8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