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规字[2017]19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番禺广场~白鹅潭)工程建设通告

广州市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番禺广场~白鹅潭)工程是重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在规划建设的番禺广场、祈福、广州南站、陈头岗、西朗、白鹅潭等6座地铁车站和陈头岗停车场范围开展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预留西三和东沙工业园2座地铁车站。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述工程建设范围根据市国土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或者省住建厅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审批、许可文件确定。

二、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由沿线番禺和荔湾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由番禺和荔湾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实施。

三、广州市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番禺广场~白鹅潭)工程是服务民生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从我市发展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建设工程的测量、钻探、征收补偿以及施工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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