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劳社工〔2003〕13号
关于调整我市国有企业工效挂钩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改变管理方式的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穗府[2003]43号)的规定,现对调整我市国有企业工效挂钩方案审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门不再对工效挂钩方案进行审批,工效挂钩中的有关经济效益指标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年度会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工效挂钩工作除上款之外的原有政策维持不变。
三、工效挂钩的有关政策调整及挂钩单位经济效益指标审核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可由劳动保障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商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