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劳社就〔
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
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
现将省劳动保障厅等十三部门《转发劳动保障部等十一个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粤劳社〔
一、
(一)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下岗失业人员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向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再就业优惠证》:
《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对象不包括:已办理企业内部退养的人员;非本市户籍的其他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企业招用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及流动就业人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
(二)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可在本市范围内享受岗位援助和减免税收、行政收费及政府社会保险补贴等再就业扶持政策。省内异地下岗失业人员在本市再就业的,经再就业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以上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对其《再就业优惠证》进行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可在本市享受税收、收费等再就业扶持政策,但不享受本市的再就业专项资金等财政性资金的资助和再就业扶持政策。
(三)《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发放管理《再就业优惠证》,不仅是一项具体的就业服务,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政策条件和规定程序,并设置专人、专岗负责《再就业优惠证》的申领、审核和发放工作,做到该发的一个不漏,不该发的一个不发。
《再就业优惠证》实行逐年审核制,持有者(个人或用人单位)须在发证后第
建立市级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分析各级各部门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情况,形成协作联动机制,确保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
(四)为接受社会对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情况的咨询、投诉,由劳动保障、税务、工商、物价等部门分别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市劳动保障局为:
二、关于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安置富余人员的扶持
(五)把增加就业岗位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级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或可提供就业岗位的项目,应按一定比例安置本市下岗失业人员
(六)鼓励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可持《再就业优惠证》按照有关程序向各有关部门申请减免税、减免收费、小额担保贷款、经营场地安排等各项扶持政策,并由市再就业专项资金给予
(七)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和企业安置富余人员。各类用人单位吸纳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
(八)各级有关部门的对外服务场所要设立或指定专门窗口,并明示办事程序和期限,为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上岗办理相关证照、申请政策扶持和政府资助提供简捷优质的服务。
(九)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用人单位吸纳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和企业安置富余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即由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或用人单位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再按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规定申请补贴。
三、关于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
(十)就业困难群体(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偏差,且连续失业
(十一)各级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和社区服务就业岗位,要优先组织和安置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对本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的,由市再就业专项资金按规定给予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费补贴(除特困失业人员外,个人缴费部分自负)。
(十二)对本市特困失业人员实行就业服务承诺制度。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对确认并有就业要求的特困失业人员进行单独建档立册,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
四、关于职业介绍和再就业培训
(十三)加强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并向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社会职业中介机构延伸。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要及时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岗位空缺信息,各级公益性劳动力市场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各类经审批的社会职业中介机构,要免费为本市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十四)充分发挥各级公益性就业培训机构和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准的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根据市场的需求,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本市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减免费再就业培训,全面提升下岗失业人员的技能和再就业竞争能力。其中,特困失业人员和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可享受
(十五)上述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本市下岗失业人员成功介绍就业及就业培训机构所需减免费培训经费,可按规定申请市再就业专项资金补贴。其中,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从市再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
(十六)各级公益性劳动力市场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为下岗失业人员做好再就业的后续服务工作,及时进行就业登记和收缴注销《失业证》,并协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
五、关于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
(十七)建立和完善本市劳动就业服务体系,是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级政府要认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
(十八)区、县级市以上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是本市公益性就业服务管理的具体承办部门。各级政府要在确保其机构编制的基础上,将其人员和办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拨款。
(十九)街
(二十)在街道和镇设立或确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统一名称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结合实施再就业目标责任制,做好促进再就业各项服务工作,确保本市就业形势的稳定。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