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2013〕8号

穗建20138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20千伏沦头输变电工程建设的通告

220千伏沦头输变电工程是市重点建设项目,建成后对提高黄埔、萝岗区供电能力、优化两区电网结构、增加电网运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220千伏沦头输变电项目配套线路工程途经萝岗区东区街笔岗村及黄埔区庙头、南湾、夏园社区。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该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规划文件确定。

二、工程建设用地所涉及的征收房屋、占用(借用)土地及相关补偿,由黄埔、萝岗区政府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实施。

三、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涉及的有关测量、钻探、征收和补偿、施工等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1月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