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筑〔2014〕886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管理规程》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监督管理,促进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转型升级,规范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提高预拌混凝土质量和环保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84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了《广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政策法规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特此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