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房管)局、市房屋安全管理所,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历史建筑修缮补助办法》(穗府办规〔2024〕19号)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已期满一年,结合实际修缮补助申报工作,为进一步完善修缮补助申报工作,我局修订了《广州市历史建筑修缮补助申报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组织开展年度补助申报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特此通知。

  请点击下载浏览:《广州市历史建筑修缮补助申报工作指引(试行)》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