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穗府规〔2024〕1号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集中整治我市突出违法排水排污行为、强化水环境治理,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违法排水排污行为的通告》(穗府规〔2024〕1号,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作为阶段性专项整治文件,为规范排水排污行为、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通告》实施以来,各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排水排污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废止必要性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广州市排水条例》等上位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和不断完善,《通告》的核心内容已被现行法律法规充分吸收和覆盖,其作为规范性文件的独立规范价值已显著降低。根据2024年市人大备案审查意见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水务局组织对《通告》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发现《通告》部分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内容重叠,存在规范冗余;部分条款在术语界定、行为描述、责任援引等方面与上位法表述不一致,可能影响执法理解和执行效力。因此,为维护法制统一、避免规范冲突、提升执法效能,确有必要依法废止《通告》。

  三、主要内容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废止《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违法排水排污行为的通告》(穗府规〔2024〕1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通告》废止后,全市违法排水排污行为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广州市排水条例》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各区、各有关部门应继续加强执法协作,针对突出问题可通过专项治理行动等方式,依法推进水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