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2015〕3号

穗建〔20153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110千伏迎新谷能线、

迎新乙线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的通告

110kV迎新谷能线、迎新乙线输电线路工程是市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建成后能满足广州国际创新城建设用地及用户用电需求,对提高番禺区东北部地区供电能力,优化番禺区电网结构,增强番禺区电网供电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该输电线路工程途经番禺区南村镇、新造镇。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该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规划许可文件确定。

二、工程建设用地所涉及的征收房屋、占用(借用)土地及相关补偿,由番禺区政府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实施。

三、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涉及的有关测量、钻探、征收和补偿、施工等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代章)

20156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