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劳社函〔 2008〕 665=en-us>

关于印发广州市技工学校招收本省东西两与粤北

山区学生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各技工学校:

现将《广州市技工学校招收本省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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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州市技工学校招收本省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的实施办法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 69=en-us>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列表:
广州市技工学校招收本省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的实施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