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劳社函〔 2008〕 665号 =en-us>
关于印发广州市技工学校招收本省东西两与粤北
山区学生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各技工学校:
现将《广州市技工学校招收本省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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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州市技工学校招收本省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的实施办法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 6月 9日 =en-us>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