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劳社养〔
2009〕
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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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广州市社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广州市社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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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州市社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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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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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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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6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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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