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局,荔湾、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区政府:

  经市政府同意,茶滘村(二期)旧村改造项目、双沙村旧村改造项目等11个项目(附件1)列为广州市旧村庄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处理第二批试点项目。

  请荔湾、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区政府加快推动试点的落地实施,严格按照试点内容、程序开展相关工作。请市直相关部门给予支持,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工作指导,并做好试点实施情况的评估。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州市旧村庄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处理第二批试点项目清单

  2.申请行政处理的条件和材料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