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区委的统一部署,2025年7月上旬至2025年10月下旬,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2月5日,区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财政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组统筹谋划。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专题研究部署,抓好整改落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提升整改质量。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党组书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主动担当、带头攻坚。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落实整改,做到新旧问题一体梳理、统筹推进,确保巡察整改见底见效。
(三)强化督导问效,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强化全过程动态监控,抓实专题会议推进,以会议部署促落实、以专题研讨破难题。聚焦巡察反馈重难点问题,专题研究讨论整改措施优化方案,逐项梳理堵点难点、细化推进举措,层层压实责任、督促整改落地,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闭环落实、见底见效。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扎实的整改。
压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牵头扛牢主体责任,建立党组会议议程前置审核机制,确保 “第一议题” 制度在每次党组会议中刚性落实。2025年12月起已确保学习内容准确率100%。
2.针对区财政局在统筹财政增收,压减支出方面有待加强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财税信息常态化共享机制,2025年全区财政收入结构持续优化改善、质量持续提高。二是全面梳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情况,建立明细台账,搭建协同共治工作机制,形成追收合力。三是强化思想教育,组织开展培训学习,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健全宣传机制。
3.针对“百千万工程”部分项目的预算支出执行率不高的整改。
一是制定年度预算编制意见,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力。二是进一步落实零基预算,对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依规收回并统筹使用。三是通报进一步加快“百千万工程”资金的支出情况,并提出工作提醒。
4. 针对对部分“百千万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的全过程介入指导不够深入的整改。
一是发出提醒函,通报支出情况、提出工作提醒,进一步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二是点对点电话提醒支出进度落后单位。
5.针对部分月份财政库款保障水平低于合理水平的整改。
一是转发上级财政库款管理相关通知并严格落实,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严控财政库款运行风险。二是强化库款实时监测工作,全面掌握库款变动情况,合理调整资金支出计划,防范库款风险。
6.针对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未能按既定时间节点完成的整改。
票据管理人员逐一联系未上线的用票单位,传达全面上线财政电子票据文件要求,指导其办理申请上线财政电子票据。
7.针对财政票据管理有疏漏的整改。
一是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全面开展自查清理及申请核销财政票据。二是梳理核对用票单位填报的财政票据核销表与财政票据系统录入信息、遗失登报资料,并修正错误信息、指导相关单位对丢失财政票据登报遗失声明。
8.针对中期财政规划编制不完整的整改。
一是学习上级中期财政规划文件,落实财政收入与支出测算、未来三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测算。二是编制区级中期财政规划,将收入测算细化至“款”级科目,支出测算细化至“类”级科目。
9.针对预算绩效审核工作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印发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加强绩效各项工作的指引,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二是加强对区级相关部门预算编制的业务指导和审核。三是组织开展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提高实操能力。
10.针对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流于形式的整改。
一是向全区通报年度绩效评价情况,防范共性问题发生,持续提升全区预算绩效管理整体水平。二是组织开展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提高实操能力。三是向预算单位反馈绩效评价报告,要求做好整改工作;指导做好预算项目入库和预算申报工作。
11.针对部分区级预算执行低效的整改。
一是印发提醒函,压实农业部门、各镇街资金支出主体责任。二是转发上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各单位提前谋划储备项目,夯实前期工作,组织新增项目申报入库。
12.针对政府采购监管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刚性约束,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二是每月组织采购单位参加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线上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三是通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公告备案情况,加强对各采购单位的督促提醒频次。
13.针对对代理记账监督后续跟踪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组织对辖区内存在违规行为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并完成整改。二是对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代理记账机构工作和服务质量,提高机构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14.针对基础管理有缺陷的整改。
一是组织业务培训,做好归档工作和登记造册。二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督促区属国有企业严格履行资产台账报送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国企资产台账体系,推动台账数据与资产实际状况匹配。三是建立和完善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日常监管台账。
15.针对相关统筹管理工作进度缓慢的整改。
一是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核查工作,做到账实相符。二是印发闲置房产盘活出租工作方案,梳理闲置资产,委托区属国企出租经营,提高存量资产的使用效益。三是开展规范资产配置使用专项检查。
16.针对固定资产入账登记不准确,资产调拨按照账面原值入账的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等规定。二是全面核查当年的资产接收文件,确保资产财务账、资产实物和资产系统数据一致。
17.针对财政投资评审监督不实的整改。
一是对相关咨询公司作出处理。二是梳理核对近年未定期进行通报项目的评审情况,并对相关项目及建设单位进行排名并通报。三是更新完善区财政投资评审复核考核操作细则,完成2025年度增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年度考核工作。
18.针对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督办滞后的整改。
一是建立催办机制,加强与评审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向建设单位发出催办通知,限期确认评审结果,否则作退审处理。
19.针对现行区属国企负责人薪资待遇监管制度有待完善的整改。
一是经与区人社局、市内其他区国资监管部门沟通了解,补充设定国企负责人薪酬基数规定。二是转发上级薪资待遇及监管相关文件,起草我区文件。
20.针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不及时的整改。
参照上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办法及相关法规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国资收益收缴范围和收缴时间,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收益收缴管理。
21.针对股权投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
一是规范股权投资核算工作,压实各环节工作责任;规范股权投资登记所需材料及提交流程。二是补充完善凭证中缺少的资料。
22.针对对部分国有企业审批(核准)、备案监督不力的整改。
一是明确整改标准与时限要求,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完善常态化监管制度,形成制度闭环。二是明确报区国资局备案事项的办理标准与流程要求,督促企业按照制度要求落实备案工作。三是要求企业开展历史未报备事项的全面排查,限期整改。
23.针对部分上级资金下达后跟踪不足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超两年未支出项目,按要求进行回收统筹。二是指导各预算部门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衔接,争取上级提前下达并列入预算草案;做好上级转移支付剩余资金的结转工作。三是及时发送加快上级补助资金进度的提醒,督促单位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加快资金拨付。
24.针对征缴工作有缺漏的整改。
一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建立明细台账。二是严格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加强对非税收入执收情况实时监控工作。三是督促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2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的整改。
一是今后每次学习专题控制在3个以内,确保每季度均开展集体研讨。二是机关党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每半年开展1次意识形态检查。三是建立“年度部署+季度研判”机制。四是加强密码安全管理,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五是实施“素材征集-审核报送-激励反馈”宣传机制。六是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提升公文起草、审核与发布的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26.针对部门间权责不清的整改。
建立分工磋商机制,发生权责不清的事宜时,按照工作职责相近相邻的原则确定承办责任科室。
27.针对区国资局对于审批(核准)事项的批复文号使用混乱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历史公文档案全面梳理核查。二是推进公文规范化建设,建立使用台账管理。
28.针对超标准报销费用的整改。
一是完成对超标准报销人员的资金追回工作。二是加强培训工作,强化流程规范意识,明确报销标准范围。
29.针对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的整改。
核查历史档案资料,并对该笔账务进行了处理。
30.针对合同签署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全流程管控。二是开展内控管理制度培训工作,加强制度学习和掌握。
31.针对支出程序不当的整改。
一是规范日常支出管理,严格各环节的具体流程,提供完整报销资料。二是组织开展财务管理制度学习,明确日常支出的规范要求。
32.针对支付审核不严的整改。
明确报账材料清单,严格报销流程资料审核。
33.针对机关内部采购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全流程管控。二是加强后勤管理,明确工作要求。三是组织开展采购合同管理制度专题培训,强化法律意识和合规操作意识,确保采购合同规范化。
34.针对超额支付评审费的整改。
一是更新完善区财政投资评审复核考核操作细则,明确对中介机构评审项目的考核、费用支付等事项要求。二是全面核对相关项目支付评审资料并完成退款。
35.针对未按评审服务采购合同条款计算支付评审费的整改。
一是组织专项培训,强化案例警示教育,提升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全面核对相关公司支付评审资料,并在支付二期评审费用时扣除。
36.针对公车洗车过于频繁的整改。
修订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并开展学习培训工作,确保公车使用科学、高效、节约。
37.针对机关内部财务核算不够严谨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账实相符。二是加强对非税收入业务的学习掌握,做到业务知识及时更新,确保业务操作规范性。
38.针对机关内部固定资产管理宽松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后勤管理,强化流程规范意识。二是按时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确保资产财务账、资产实物和资产系统数据一致。
39.针对个别“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议决策的整改。
组织学习局党组议事与决策规则、局务会议集体议决事制度,确保知悉哪些事项应上会研究。
40.针对工会经费管理缺位的整改。
一是强化政策宣贯培训。组织学习广州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常见问题指引文件精神,切实提升政策执行的精准度与规范性。二是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发挥工会经审内控作用,严控支出比例。
41.针对工会现金管理不合规,库存现金科目借贷不平衡,借用现金未及时报销结账,不符合管理规定的整改。
一是加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按照现金支付手续。二是强化监管,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检查,核对现金收支和库存现金科目账务情况。
42.针对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费的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局工会会费收缴规定并严格落实。二是加强与区总工会的沟通交流,参加区总工会培训班,提高实务管理水平。三是梳理会员会费清单,完成清缴工作。
43.针对保密工作落实有所松懈的整改。
一是组织全部第三方服务外包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建立专项工作联络机制,定期开展保密教育提醒。二是加强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确定管理,确保定密准确、及时、规范。三是对不同涉密文件分开设立密件登记簿,分类管理。四是把握国家秘密文件复印、处理等关键环节的操作规程,做到依规操作、规范执行。五是严格区分涉密与非涉密介质,严禁交叉使用、严禁“一机两用”。六是严格按照工作秘密事项清单开展定密工作。
44.针对部分公有资产低于市场价出租且未进行公开招租的整改。
一是指导区属国企梳理行政事业单位划转的物业,形成完备台账。二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划转物业资产租赁合规性自查整改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45.针对入党材料收集、填写不严谨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支部工作督导管理,做好入党材料审核把关,严谨填写入党材料。二是规范整理支部原始材料,做好党员档案资料归档。
46.针对未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整改。
一是开展两轮未巡先改检查及落实党内组织生活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二是开展基层党组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专项检查及整改工作,改进工作质效。三是下发基层党组织日常有关工作事项清单,督促党支部对标对表梳理工作落实情况并向机关党委报备。四是举办区财政国资系统党务工作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规范性。
47.针对未按严格要求落实“主题党日”活动的整改。
一是完成2024年两轮未巡先改检查及整改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完成2025年基层党组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专项检查及整改工作。三是印发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梳理工作落实情况。四是把巡察发现问题反馈各机关党支部,传达巡察整改要求,切实贯彻落实整改。
48.针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
一是通报专项检查情况,督促各机关党支部和国企党组织严格对标限期完成问题整改。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完成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三是下发基层党组织日常有关工作事项清单,抓好党支部工作记录的细节工作。
49.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认真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提升工作质量。二是通报专项检查存在的共性问题,持续改进工作质效。三是督促党支部对标对表,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抓细抓实民主评议党员的每个环节。
50.针对党费收缴不及时、记录不规范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费工作制度,坚持按月缴纳,规范相关工作细节。
51.针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整改。
一是推动工作创新提质,积极打造党建品牌。二是将党员岗位建功、志愿服务作为考量其日常表现的标准之一。三是积极创建机关“四强”党支部。
52.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听取基层党建情况报告。二是坚持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重点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实际问题,确保工作常态化推进。
53.针对对部分国有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不足的整改。
一是牵头指导区农投集团党委组建工作,全程指导区农投集团完成向区委成立党委的一请、二请、三请报批流程。二是统筹指导区资产集团完成向区委成立党委的一请、二请、三请报审工作,派员到会监督指导。三是稳步推进南粤基金集团党委筹备成立工作。
54.针对对提醒谈话的运用有偏差的整改。
一是认真执行上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谈话工作的要求,规范谈话工作。二是落实精准把握谈话规定,开展提醒谈话、警诫谈话。三是建立台账对财政国资系统各类谈话进行统计管理。
55.针对对下属国企党组织和党员监督不力的整改。
一是组织召开区财政国资系统警示教育会,持续加强纪律教育与廉洁引导。二是对发生违纪违法人员的单位或党支部,在通报处分决定时实行警示教育。三是在国家传统节日发送廉政警言警句,筑牢廉洁从政从业思想。
56.针对监督下属国企党组织开展教育回访有所松懈的整改。
一是建立回访台账,做到一人一档。二是对教育回访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57.针对监察建议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监察建议书落实办理规定,按照监察建议书规定时间落实整改并按期回复。二是要求各集团公司收到监察建议整改办理情况需抄送区财政局进行备案。
58.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存在明显疏漏的整改。
一是出台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更新相关管理条例,细化流程管控。二是及时按人员变化情况备案,做好台账管理。
59.针对选人用人工作有所弱化的整改。
一是制定符合提拔晋升情况表作为分析干部规划依据;完善干部常态化轮岗交流程序。二是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记录载体与内容。三是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下发监管提示函,明确要求各事项备案的时间节点,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60.针对部分审计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整改。
书面提醒、督办项目主管单位、建设单位按时送审竣工财务决算,并指导建设单位及时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61.针对审计问题未举一反三整改的整改。
向项目主管单位、建设单位发出提醒函、督办函,提醒项目主管单位、建设单位按时送审竣工财务决算,并指导建设单位及时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财政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持续深化改革,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进财政国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压实长效整改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深化对巡察整改重要性的认识,将巩固整改成果与上级决策部署、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确保整改巩固工作不松懈、不缺位。
(二)深化问题整改成效,健全闭环管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抓不放、跟踪督办,定期评估整改成效,确保整改工作不松劲。
(三)聚焦成果转化运用,完善制度保障体系。持续健全完善财政国资相关制度机制,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评估”的工作闭环,推动整改成果真正转化为破解财政发展难题、提升治理效能、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坚持公开接受监督,凝聚整改工作合力。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办要求,持续做好整改巩固工作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在规定范围和程序内,向党内通报整改巩固进展情况,主动向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整改成果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形成内外协同、上下联动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通信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惠民路1号增城区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信封请注明“对中共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511300。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党组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