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税务局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从化市街口街开源路“麻形展”地段(证号1996-01221200383号、1996-0122010018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