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23〕80号,见附件2)要求和省能源局的相关工作部署,现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企业,或者申报的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区域或项目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

  二、材料提交方式

  为简化办事流程,申报人请将需提交的所有材料电子文件(扫描或者拍照)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huangjy@gz.gov.cn,电子邮件标题请标明发送单位。请在保证清晰可辨认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附件的文件大小,避免通过邮件普通附件以外的方式发送资料。

  三、申报时间要求

  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提交。

  四、提交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见附件1)

  (二)试点示范区域(项目)情况说明文件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同一主体就同一区域(项目)提交的申请,视为重复申请。重复提交的申请,如未特别注明,以提交时间最晚的一份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申请,我局将不予上报。

  专此公告。


  附件:

  1.申请表

  2.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9日

  (联系人:黄家煜,电话:8351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