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农函〔2019〕928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入库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入库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农农计〔2019〕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认真研究,根据财农〔2017〕53号文件要求,按照2020年完成试点试验任务的要求,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清单,并于7月2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将进行综合评估后推荐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专此函达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12日
(联系人:陈振宇,联系电话:86395213、13316338666)
粤农农计〔2019〕11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入库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7〕53号)要求,现将我省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坚定不移的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工作。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努力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农村发展规律的农村经营制度。充分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限定试点试验区域,加强风险监控,总体把握各项农村改革政策的关键点、衔接面,积极稳妥推进试点试验工作。
二、试点内容
试点试验主要通过综合集成政策措施,尤其是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出台的各项改革政策,重点围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健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机制、构建农民持续增收机制等方面内容,多策并举,推进乡村联动,政策下沉到村,检视验证涉农政策在农村的成效。切实尊重基层干部群众主体地位、首创精神,积极发挥农村综合改革在统筹协调、体制创新、资源整合方面的优势,有效释放改革政策的综合效应,为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三、试点范围和补助政策
2019年,我省计划选择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试验,每个试点县(市、区)选择一定数量行政村开展试点工作,每个试点县(市、区)首批安排财政资金不超过2750万元,后续视项目实施及资金情况进一步追加投入。同时鼓励纳入试点的市县综合考虑试点范围、试点内容、工作进度等因素,采取资金整合、以奖代补、政策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统筹相关资金支持试点试验工作。
四、申报程序
(一)县级申报。相关县(市、区)根据财农〔2017〕53号文件要求,按照2020年完成试点试验任务的要求,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清单,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二)市级推荐。由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推荐本辖区内1个县(市、区)进行申报,并以正式文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推荐的县(市、区)党委、政府应对试点试验工作有强烈意愿,并将试点试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三)试点遴选。在各地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由省农业农村厅通过竞争性立项评审后入库,择优选择后开展试点试验。
(四)时间要求。申报县(市、区)应于8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送省农业项目投资中心(附电子文档光盘)。
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法规与改革处联系。
附件:1.财政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7〕53号)
2.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方案参考编制大纲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7月3日
(联系人:杨伟光,联系电话:020-37288930;王国志,联系电话:020-37288509)
财农〔2017〕5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安徽、湖南、广东、云南、陕西省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要求,适应农村改革内外部环境和条件深刻变化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和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部研究制定了《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
财政部
2017年6月5日
附件:
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
我国不仅是一个农业大国,更是一个农村大国。十八大以来,农村改革中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主体框架已基本搭建,各项改革政策正在扎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为稳住“三农”这块“基本盘”和“压舱石”,继续为全局作贡献,落实好2017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适应农村改革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深刻变化的需要,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会同中央有关单位和部门以《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为蓝本,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现就做好试点试验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努力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农村发展规律的农村经营制度。充分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限定试点试验区域,加强风险监控,总体把握各项农村改革政策的关键点、衔接面,积极稳妥推进试点试验工作。
试点试验主要通过综合集成政策措施,尤其是多年中央1号文件出台的各项改革政策,多策并举,集中施策,推进乡村联动,政策下沉到村,检视验证涉农政策在农村的成效。切实尊重基层干部群众主体地位、首创精神,积极发挥农村综合改革在统筹协调、体制创新、资源整合方面的优势,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释放改革政策的综合效应,为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二、主要内容
(一)健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机制
1.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完善政策引导机制,遵循市场规律和尊重村集体主体地位,逐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2.利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法人治理机制、经营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权益分配机制,逐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3.积极培育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组织,逐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规模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化。充分利用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成果,完善产权交易制度,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和规模经营的度,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小农户权益。
(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1.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转保障机制,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在农村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增强村民民主决策参与能力。构建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合作组织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归属感,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3.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乡村联动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健全村内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功能,落实扶持农村各类便民利民服务的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保障农民安居乐业。
(三)构建农民持续增收机制
1.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农民,提升农民生产经营、增收致富和自我发展能力。
2.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积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稳步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
3.盘活农村资产资源,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依法自愿开展公平交易,健全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机制,不断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建立农村生态文明发展机制
1.健全完善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强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的种养模式和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
2.推进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的长效机制,开展农村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秸秆乱烧“三乱”治理,培养村民环境保护意识,探索建立政府支持、社会化服务与受益者缴费相匹配的制度,增强农村环境自我治理和长效运行管护能力,推进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3.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依托乡村资源环境条件,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色风情,传承乡村文明,发展新业态,激发新动能,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活力魅力,为农民建设美丽幸福家园。
三、组织实施
(一)认真遴选试验点。2017年,选择山东、安徽、湖南、广东、云南、陕西6个省份,每个省份选择2个县(市、区),每个县选择一定数量乡村开展试点。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乡村具体补助数额可由各试点省份统筹考虑省级财政支持情况适当调整。
各试点省份可综合考虑农村改革基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代表性典型性等因素择优选择试点名单,将试点名单、试点三年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清单于6月30日前一并上报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审定后开展试点试验。
同时,鼓励试点省份结合实际,参照本通知精神,安排省内其他1-2个县(市、区)开展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如试点成效较好,符合政策要求,今后可考虑纳入国家级试点范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试点省份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三年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和重点,强化责任,提出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时间安排。允许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在确保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赋予地方一定的改革自主权。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相关扶持政策和支持资金要聚焦试点试验,确保用于试点试验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考虑试点范围、试点内容、工作进度等因素,采取资金整合、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统筹相关资金支持试点试验工作。
(三)注重经验总结。各级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政策指导和经验总结,及时发现改革试点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并反馈改革试点情况信息。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会同中央有关单位和部门将组织开展试点情况评估和经验总结,加强对试点试验工作的指导,确保试点试验工作稳步推进。对于推进改革试点成效显著的省份,中央将继续给予奖补支持,原则上不超过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