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溧扬电梯有限公司、上海遇辛电梯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熊某某(522121********183X)诉广州市鹏华扑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3******676H)、广东梯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KU1Q)、上海溧扬电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541K)、上海遇辛电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JN0E)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6】1386号),申请人要求裁决被申请人: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25年9月4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存在劳动关系;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10月3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40320元。

  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本委定于2026年5月6日14时15分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委决定对已结案部分裁决书在区政府网站公布。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不适宜在政府网站公布的,应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前书面申请并说明事实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同意仲裁裁决书上网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钟女士,联系电话:020-82728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