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地区各医疗机构,各医疗护理员相关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护理员队伍管理,推动“持证上岗”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护理员培训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医函〔2025〕44号)要求,我委委托广东省护理学会具体开展广州市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换发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既往已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医疗护理员培训班规范培训,并持有培训合格证或结业证等相关证书、培训时长(含理论、实践培训)不少于120个学时的人员,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可换发《广东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

  二、时间安排

  换证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请符合条件的医疗护理员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换证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补办相关换证工作。

  三、申请换证所需材料

  (一)《广东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换发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贴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二)原培训合格证或结业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培训学时证明;

  (三)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

  (五)申请人目前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证明(需加盖工作医院主管部门公章);

  (六)以医疗机构为单位统一提交办理,办理人员需附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广东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换发申请表,备齐换证所需材料。

  (二)统一提交:纸质版材料以医疗机构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广东省护理学会(地址:越秀区百子横路3号1610室)。电子版扫描件材料发送至邮箱gdshlxh@126.com。如有疑问,具体可联系广东省护理学会姚老师(61181169)。

  (三)换发证书:对于2023年1月1日之后参加的培训,经审核符合换发条件的,可直接换发《合格证书》;对于2023年1月1日之前参加的培训,需参加医疗护理员理论和实践技能“双考核”且考核合格后换发《合格证书》。

  五、相关说明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相关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并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申请换证,推动医疗护理员“持证上岗”。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换发申请表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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