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相关建设单位:

  为及时全面掌握全市建筑业发展状况,强化经济运行分析,科学制定行业政策,我局研究制定了《广州市建筑企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1)。近期将组织试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填报目的

  通过试填报全面检验统计调查制度报表设计的合理性、系统功能的完整性及操作的便捷性,帮助各相关单位熟悉填报流程、掌握系统操作要点、理解指标填报要求,为制度正式实施后的数据报送质量奠定基础。

  二、试填报范围

  广州市辖区内具有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三、试填报内容

  (一)建筑企业基本情况表(年报):包括企业注册信息、控股情况、隶属关系等;

  (二)项目施工进度情况表(月报):涵盖项目产值、智能建造产值、施工进度及相关技术应用测算;

  (三)企业产值分布情况表(月报):反映企业在本市及外地完成的产值分布情况。

  四、试填报方式

  通过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https://gzsm.org.cn)在线填报,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市建筑企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填报指引》(见附件2)。

  (一)企业管理员:负责添加企业统计员,完善企业基础信息;

  (二)项目经理:负责智能施工技术应用测算及项目施工进度填报;

  (三)企业统计员:负责审核项目进度数据,并填报企业基本情况表及产值分布情况表。

  五、试填报时间

  2025年12月29日起实施,请于2026年1月10日前完成2025年10月、11月、12月数据填报,以后每月1日至10日完成上月数据填报。

  六、相关要求

  (一)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辖区内所有重点建筑企业参与试填报,确保各区产值排名前20强的建筑企业全部参加(其中荔湾、从化、增城三区确保前10强企业全部参加)。在确保重点企业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动员、引导辖区内更多建筑企业参与试填报,力争扩大参与范围。

  (二)各企业须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填报手册规范操作,准确理解指标含义与填报逻辑,确保数据完整、格式规范,并将试填报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建议反馈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后续我局将统一组织试填报培训、答疑,对按时、按质完成试填报工作的单位,将视情况给予通报表扬,以促进统计工作的积极性和数据质量的有效提升。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州市建筑企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制度

  2.广州市建筑企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填报指引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3日

  (联系人:熊科,钟工;联系电话:83124690,32257012;技术支持:020-32257000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