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白云区政府储备用地(白云湖智能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广州民营科技园新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白云区人和镇留用地项目(鹤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白云区工业产业区块(李坑环保循环工业园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白云区棠乐路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5项规划成果已完成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广州市白云区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获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云规划资源审〔2026〕51号),自批准之日(2026年6月1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
特此通告。
附件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白云区政府储备用地(白云湖智能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等5项规划成果的批复.doc
附件2.白云区政府储备用地(白云湖智能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通告附图.pdf
附件3.广州民营科技园新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通告附图.pdf
附件4.白云区人和镇留用地项目(鹤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通告附图.pdf
附件5.白云区工业产业区块(李坑环保循环工业园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通告附图.pdf
附件6.白云区棠乐路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通告附图.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