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税务局,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取消广州达创协禾科技有限公司等62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5〕15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专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取消广州达创协禾科技有限公司等62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pdf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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